锦旗致谢映初心 司法护航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7-23 16:40: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代可怡 | 点击量:524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代可怡)“唐法官,真的太感谢您了!感谢法院公正审判,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已经全额拿到了赔偿款。”日前,外卖骑手曾某的母亲专程来到慈利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心系百姓办实事,公正裁判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诚挚谢意。

案情回顾

当前,外卖行业用工形式灵活,骑手流动性大、作业风险高。为对冲配送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平台普遍建立当日投保机制,即每日从骑手账户自动扣取3元保费,投保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于当日自动生效,以此作为骑手职业风险的基础保障。该案曾某系某外卖平台注册骑手,事发当日,平台依惯例从其账户自动扣取3元保费,不料曾某在送餐途中猝死。曾某近亲属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心源性猝死”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未果,近亲属诉至我院。

裁判要旨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能否依据猝死免责格式条款拒赔。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免责条款系保险公司单方预先拟定,在同类业务中重复使用,属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六十七条之规定,保险人对格式条款中的免责内容负有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且应就履行该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该案中,投保流程全程线上自动完成,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曾以合理方式向曾某就免责条款的内容、含义及法律后果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故该免责条款对曾某不产生效力。曾某在从事外卖配送工作过程中猝死,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据此,该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全额保险理赔金。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主动履行全部给付义务。

司法指引

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且普遍面临缔约能力弱、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困境。部分保险格式条款设置不合理,加重了劳动者一方责任,减轻了保险人自身义务,若不严格审查其效力,将实质架空保险保障功能。该案裁判明确厘清了线上投保场景下保险人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分配,对同类案件具有典型参考意义,亦对平台企业和保险机构形成规范指引——不得以自动扣费、线上流程等为由,规避法定说明义务。

下一步,慈利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公正司法化解纠纷,让劳动者维权有路、保障有力。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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